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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六个月来逃避上网代理的惩罚可行性讨论

上网代理被发现(只是看片这种,不是建政和反贼的言论)能否利用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六个月这个魔法打败魔法呢?

河北省网友说

安徽省网友说:你不具备司法解释权,所以你想这么多,有什么用?屁用

青海省网友说:合格的二楼 优秀的二楼

陕西省网友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山西省网友说:你知道为什么有很多模糊性的条文吗

它们什么都知道,它们本就是故意的
我什么也做不了

青海省网友说:你没有脱罪权 只有减刑权

辽宁省网友说:二楼决杀

青海省网友说:首先,我需要澄清的是,我不是律师,也不能提供法律咨询。但我可以分享一些基本的信息。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通常是指政府有多长时间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中国,一般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六个月,但具体时效可能会因具体法律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对于上网代理(扶墙)的使用,中国的法律规定,在没有获得电信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建立或租用专线(包括虚拟专用网络扶墙)进行跨境经营活动。

如果被发现使用扶墙,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是否能利用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来避免处罚,这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何时被发现、何时开始追诉等。

请注意,这只是一种可能的解读,具体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而且,遵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总是最好的选择。希望这个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

台湾省网友说:行政处罚是2年,治安管理处罚才是6个月,而且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你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

广东省网友说:大不了给你一个“寻衅滋事”,你能怎样

青海省网友说:哪有墙,从来就没有墙

安徽省网友说:二楼涉嫌寻滋挑衅罪,建议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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