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在网易复制的红星的新闻一篇文章,他们通过百度收录找到了我网站,因为域名做博客的时候北岸了,找到了我
要求赔偿侵权费9K。
我曹,这真的是惊喜,这帮律师团专门吃这口饭的。
她们还说 和解 就少收点,不然就法院判多少是多少。
曹
江苏省网友说:硬刚啊 坚决不和解
贵州省网友说:法院要不了那么多的
青海省网友说:关键还是异地法院, 身为被告还要自己车旅过去到原告法院应诉?
河北省网友说:硬钢,即使起诉,也得来案发地起诉你,在你们当地你怕毛?
甘肃省网友说:北岸就别搞这些了
吉林省网友说:是吗,她们在上海起诉法院传票,我如何回复才能不过去?
河北省网友说:学习他们
1 下线该文章
2 失联不做任何回复
3 最后如果真找到你 一贯的礼貌客气然后一问三不知
河北省网友说:是他们去你所在地的法院,不然就是网络法庭
江西省网友说:谢谢大佬。